音乐学专业(音乐治疗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日期:2015-07-09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通过本专业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进步和音乐治疗事业发展需要,掌握音乐学、心理学、音乐治疗学、医学等学科基本理论与技术,能在综合性医院、特殊教育学校、大中小学、音乐事业管理、精神病或心理医院等部门,从事基础音乐治疗临床、音乐治疗与健康指导及特殊音乐教育工作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心理学、医学和音乐治疗临床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接受音乐治疗临床技能和沟通能力、临床思维和音乐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初步的音乐治疗技能、音乐健康指导、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远大理想、高尚情操、坚定的意志,“乐学、善学、勤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职业素质:具备本专业应该掌握音乐学、心理学、音乐治疗学、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合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音乐学学科必须具备的音乐治疗临床基本技能、方法、治疗实践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处理音乐学科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音乐治疗临床技能。

(二)知识目标

1. 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水平;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熟悉音乐学基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掌握学科规律和科学的方法。

3.掌握基础医学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具有对音乐学数据进行搜集、整理以及独立分析、研究等初步能力。

(三)技能目标

1.具有运用音乐、心理及基础医学知识对常见身心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基本职业能力,如优秀的艺术理解与表达能力,扎实的运用各种乐器进行演奏的能力,良好的理解能力、数据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

2具有组织艺术活动、从事音乐教学和社会音乐等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强音乐治疗临床操作和基础科研的能力。

4.具有大学生应有的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掌握普通话教学能力,一般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水平。

三、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学、心理学、医学

核心课程:中西方音乐史、基础和声、音乐心理学、普通心理学、音乐治疗学基础、接受式音乐治疗、再创造式音乐治疗、即兴式音乐治疗、音乐治疗临床应用

四、业务教育课程基本要求

1.音乐学基础模块

该模块是音乐学基础课程,主要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基础构成,主要训练音乐基本素质能力和音乐治疗学基础理论。

音乐学基础模块

学分

学时

学期

课程性质

考核形式

基本乐理

2

32

1

必修

考试

视唱练耳

4

64

1-2

必修

考试

音乐心理学

2

32

1

必修

考试

音乐治疗学基础

2

32

1

必修

考试

2.医学、心理学基础模块

该模块主要由医学类和心理学基础课程构成,通过讲授中医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能很好地掌握医学与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医学、心理学基础模块

学分

学时

学期

课程性质

考核形式

解剖生理学

3

48

3

必修

考试

普通心理学

2

32

1

必修

考试

3.专业技能模块

该模块课程是音乐学专业的技能性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声乐、钢琴、吉他、钢琴伴奏等多项专业基本技能。

专业技能模块

学分

学时

学期

课程性质

考核形式

钢琴

6

96

1-6

必修

技能考试

声乐

6

96

1-6

必修

技能考试

吉他

4

64

5-6

必修

技能考试

钢琴即兴伴奏

4

64

5-6

必修

技能考试

4.专业素质模块

该模块主要中西方音乐史、基础和声、音乐教育教学法等课程构成。该模块的教学为学生掌握音乐较高水平的欣赏和创作打下坚实基础。

专业素质模块

学分

学时

学期

课程性质

考核形式

中西方音乐史与作品欣赏

4

64

3-4

必修

考试

基础和声

4

64

3-4

必修

考试

音乐教育教学法

4

64

5-6

必修

考试

形体舞蹈

4

64

1-2

必修

技能考试

曲式分析

4

64

5-6

必修

考试

5.专业方向模块

该模块主要由再创造式、接受式、即兴式音乐治疗等音乐治疗方法课程组成,使学生能够掌握常用音乐治疗方法及手段。

专业方向模块

学分

学时

学期

课程性质

考核形式

接受式音乐治疗

4

64

4

必修

技能考试

再创造式音乐治疗

4

64

2

必修

技能考试

即兴式音乐治疗

4

64

6

必修

技能考试

医学领域音乐治疗

4

64

2-3

必修

技能考试

音乐治疗临床应用

6

96

4-6

必修

技能考试

五、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

学时

占课程总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

必修

46

758

29.4%

学科基础课

必修

14

240

9.6%

专业课

必修

62

992

39.6%

选修课

限选

27.5

440

17.6%

任选

6

96

3.8%

合计

156.5

2526

100%

毕业最低学分:184.5(含实践环节22学分、第二课堂6学分)

六、学***、学位及毕业要求

1、学***:四年。

2、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84.5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入学教育:主要包括适应性教育、专业思想教育、爱国爱校教育、文明修养与法纪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成才教育等。

2.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主要包括军事理论、国家安全形势、国防政策法规、军事科学技术和军事技能训练等内容,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国际安全环境和高校的治安形势,了解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大学生应该掌握的安全常识,并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音乐治疗临床应用教学见习:加强学生医患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熟悉特教领域、精神病领域、老人领域、康复领域等临床机构的案例特征,为学生毕业后成为音乐治疗师奠定坚实的基础。大二春季学期至大四秋季学期学生将分别进行每学期24课时的音乐治疗临床实践。具体实践要求包括熟悉各个领域的疾病特征和音乐治疗技术方法在此领域中的临床应用两个方面。

5.毕业实习:是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关键,为提高学生的临床能力和水平,学生在理论课程教学结束后,将在第七、八学期进行为期共5个月的毕业实习。

6.实验教学环节包括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基础课实验、专业课实验。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基础课是通过教师现场演示和学生动手操作的互动方式训练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共8个学时,安排在第3学期。专业课实验是通过教师现场演示音乐治疗技术操作过程以及学生主动操作和自主设计实验的互动方式训练学生的音乐治疗实验操作能力,共12个学时,分别安排在第2、4、6三个学期。

7.职业技能培训: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职业发展能力,促进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职业教育相衔接,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保健按摩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等临床紧密相关、实用性强的专科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者,可获得第二课堂0.5个学分。

八、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是指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科研和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具有整体化、多元化、模块化特点的学分体系,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通过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团队精神、实践能力等,进一步培育大学生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学术研究类、社会实践类和体育艺术三大类,设置6个毕业限定学分,每类各设置2个毕业限定学分。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6学分。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教学方法

在课程教学中,积极推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广泛采用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

十、课程考核与学位授予

1.课程考核

坚持课程分类指导原则,以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为基础,增加学生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操作技能水平能力的考核比例,实施形成性评价,推进评分方法改革。

(1)基础性课程主要从记忆、理解两个方面考核学生掌握水平,引导学生夯实基础;专业性课程则在考核上述两个方面掌握水平的基础上,增加学生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实施形成性评价,加强教师对学生课程学习全过程的反馈,建立相关机***支持考试反馈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改进作用,强化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增加平时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平时成绩比例为30%,期末考试成绩为70%。

(3)对艺术技能水平能力进行技能展示性考核。

(4)毕业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理论知识,评定工作态度。实习期间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实习结束后回校进行论文答辩。实习和毕业论文均须达到学校的相关要求,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2.学位授予

学生修读规定课程,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并取得相应的学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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