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搞好班级建设、加强班级管理,对于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为实现班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基层学生工作上新水平,更好地把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要求
第二条班级建设应遵循“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实行民主制度,以制理班,自立自律,全面发展,创建把德育放在首位,学习勤奋、纪律严明、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先进集体,促进每位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条班风:勤奋学习、团结进取。
第四条学风: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班委会的职责:
(1)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2)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竞赛及其他学习活动,帮助同学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完成学习任务,提高学习质量;
(3)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考勤,严格管理,培养良好的班风,带领全班同学争创先进班级;
(4)关心同学的生活,代表同学的利益,为同学服务,帮助同学排忧解难;
(5)组织同学开展文体、科技等课外活动,丰富同学的课外生活;组织同学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公益劳动及青年志愿者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星级寝室评比”。
(7)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班级各项考评、评优评奖及助、贷、补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班长的职责:
(1)对班级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2)负责召集班委会和召开班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班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本班工作;
(3)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4)督促、检查并协助班委会各委员开展工作,及时向班主任和班委会汇报工作;
(5)配合团支部做好本班团支部的工作。
第七条副班长的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工作,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的工作;
(2)负责本班级课堂考勤工作;
(3)在通常情况下,副班长还要兼任委员职务,以加强某一方面的工作,如兼宣传(网络信息)委员等。
第八条学习委员的职责:
(1)负责与全班同学学习有关的具体工作;
(2)沟通任课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信息联系,把任课教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本班同学,把同学对课程教学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映给任课教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根据同学求知、成才的需要,组织开展班级学习竞赛,各类读书活动,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和知识讲座等,以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4)做好课代表的选配工作;
(5)协调、组织、发动班级同学参与实践创新、素质拓展等活动;
(6)经常找学习后进同学谈心,组织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第九条生活委员的职责:
(1)负责班级同学的生活,为同学当好服务员,为班级当好保管员;
(2)了解和掌握班级每个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费用来源,负责班级贫困生建档工作;
(3)与学校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同学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领发本班同学的奖、助学金等;
(5)保管好班级经费和班费收支有关单据,定期向同学公布班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体育委员的职责:
(1)担任体育课的课代表,同体育课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并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2)组织和发动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3)组织同学上好早操。
(4)组织班级体育竞赛代表队的赛前训练及赛时比赛;
(5)组织同学参加体育达标活动;
(6)协助班委搞好纪律教育和整顿班风。
第十一条文娱委员的职责:
(1)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化娱乐活动的骨干;
(2)组织举办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欣赏等讲座,提高同学们鉴赏能力;
(3)组织举办演讲会、诗歌朗诵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
(4)教唱歌曲,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比赛活动,活跃班级同学的文化生活。
第十二条劳动(卫生)委员的职责:
(1)组织同学搞好各种有意义的专业劳动和公益劳动,培养同学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
(2)负责班级的卫生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和对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的意见和要求;
(4)制定、完善班级卫生制度,督促同学搞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使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宿舍、教室、食堂及环境卫生的检查和保持工作;
(6)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各项卫生活动,搞好星级寝室评比活动;
(7)组织开展好义务劳动,引导同学为学校、为社会做贡献。
第十三条寝室长岗位职责:
(1)实行寝室长责任制,对本寝室的学习、内务及作息制度等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本寝室的值日安排,并配合学工处组织开展“星级寝室评比”。
(3)了解、记录本寝室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班委、班主任等反映;
(4)加强室友间联系,协调和化解室友间矛盾,在寝室里对文明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学习态度能起到引领作用;
(5)时刻监督和制止寝室内出现违章用电或损坏公物等危险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6)负责晚查房,有晚归、未归者及时报告;
(7)完成班委、团支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宣传(或网络信息)委员(可由副班长兼任)职责:
(1)负责班级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2)负责班级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的文字宣传工作;
(3)负责班级网页的维护更新工作;
(4)负责班级工作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第四章班级制度
第十五条班级定期(一般为四周)召开班务会,由班长主持,全体同学参加。
班务会上要听取班级工作情况报告,公布表扬和批评决定。
班务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布置工作,每个同学必须服从安排,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
班务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对班级工作的重要问题要求全体同学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班级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由班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每次班委会要有明确主题。
班委会上各委员汇报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职责完成情况。
班委会上要分析总结班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讨论确定对有关同学的表扬、批评决定,并提交班务会讨论通过。
班委会要讨论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及实施方案,并向班务会报告。
第十七条根据班级工作实际需要,班委、团支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召集。
联席会上要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班级工作和同学中存在的问题。
联席会对班级重要工作要进行集体研究,商讨互相配合实施的工作计划、措施或开展其他活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安排落实。
第十八条班级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一般每周集中一次,可分小组进行,但全体同学必须参加。学习内容为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教育方针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班级应组织若干中国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小组,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
第二十条建立班级档案。班级档案的内容包括班级同学的基本情况、奖、惩、助、补、评优推优、综合素质考评原始材料,班级重大活动及重大事件记载,班会主要内容及出勤基本情况等。
第五章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全体同学必须上早自习。
早自习实行点名制,由考勤副班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对上课、班级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查制度。
上课,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由考勤副班长负责。
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考勤结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办法处理,与各项评优评先挂钩。
第二十三条对在争先创优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及时予以通报表扬。
对班级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不良行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章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十四条班级应定期召开班级民主生活会和班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网络信息)委员、劳动(卫生)委员、文娱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
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经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新生班级,第一学期可由班主任在阅看学生档案后指定临时班委会组成人员。
班委会成员连续任同职不超过两年。
第二十六条班委会实行定期考评。考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评议在全班同学中公开进行。
第二十七条班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每个同学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加班级管理。
第二十八条班级工作的重要事情必须要全体同学认真讨论,主要工作措施须交班委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参与班级管理的情况与个人考评成绩挂钩。
第三十条班级档案公开、评优定级程序公开,奖、贷、补、助、减程序及结果公开。初评成绩报班委会讨论,讨论结果向全体同学公布,征求老师和同学的意见。
班费收支情况公开。
干部加分、班级奖励、处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