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党委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试行)

日期:2021-07-09 点击数:

一、党支部书记例会是学院党委安排部署日常工作、听取支部工作汇报、通报检查监督情况,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专门会议。

二、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三、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会议内容,也可请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参加。

四、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定在学校党建工作例会之后,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或延期召开。

五、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 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定和精神。

2. 安排部署学院党委有关工作。

3. 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典型选树等工作。

4. 进行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教育培训。

5. 听取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督导检查党支部相关工作记录。

6. 通报、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7. 其他需要由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的事项。

六、会议议题由党政办公室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七、与会人员应认真参加会议讨论,积极发表意见。除保密内容外应认真向支部成员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八、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请假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会。学期末,通报各党支部参会情况,纳入对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

九、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十、会议记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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