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类 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检查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评卷教师应本着对学校负 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评卷工作,务必做到认 真、细致,宽严合理,始终如一,确保准确无误。为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管 理,使试卷评阅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考试工 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评卷准备
1.评卷前各教学院(部) 学科组要召开评卷工作会,根据命题教师提 供的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对部分试卷进行试评,统一把握评阅尺度。
2.根据试题情况,进行试题评阅分工,明确责任。原则上每一大题阅 卷人、统分人、复核人不能重复。
3.评卷要求在学科组办公室集中进行,并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二、评阅要求
1.在课程考试结束后 10 天内应按要求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复核、成绩登分、试卷分析等工作。
2.评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或红色圆珠笔,记分数字必须书写工整,易 于辨认。
3.试卷评阅工作由各学科组在学校要求期限内统筹安排。统一命题考 试课程,必须由各教学院(部) 学科组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 方式批改。确实不具备流水阅卷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申请,经分 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可单独评阅。
4.阅卷时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 执行统一评分标准, 做到“客观公正, 给分有据,宽严适度”,减少阅卷误差,杜绝人情分。分数一经判出, 不得 随意改动,确有误判须改动的,应在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 签改判教师全名及更正时间。
三、试卷评阅
1.得分均以数字正分表示, 不得出现负分。
2.卷首得分栏登记大题分和总分;阅卷人、统分人、复核人栏填写责 任人全名,不得以姓氏代替。
3.卷内每道试题均应以得分形式给出评判,不得以 √、×、 √\ 等形 式表示,如答错或未答应标记为“0”。每道小题实际得分应标记在题首处, 存在多个小题的大题,应将各小题合分标记在大题题首处。填空题应在每 空处给出得分并在题首处给出该题小分;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和 计算题等试题的评阅应依据评分标准的有关说明,对学生的答卷进行全面 分析,根据答案要点或步骤在得分点处给分,并将合分标记在题首处。
4.以设计、论文、调研、分析或实验报告、技能考试等形式考核的, 也要给出书面评分依据和评分表。
四、试卷复核
1.核分。主要核对小题合分、大题合分是否正确,大题分与得分栏内 分数是否一致,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2.核完分的试卷要全面复查,包括有无错评、漏评,有无核分错误等 阅卷工作中的差错。
3.复核中发现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 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及更正时间。
五、纪律要求
1.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评卷期间不得为任何人查阅试卷。
2.对违反纪律、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要追 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按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影响恶劣的 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试卷装订及归档
1.各课程阅卷结束后应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等工作。再以 班级为单位,将考试材料按试卷封面要求整理,顺序为:考场学生座位表、 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册(一份)、答题册(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等材料装订成册, 由教学院(部)归档保管。
2.以设计、论文、调研、分析或实验报告作为考核形式的,参照第1 条装订、保管;上机考试的课程,学生的答卷数据要与试题、参考答案与 评分标准一起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技能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也要按照 班级、学号顺序将评分表与评分标准一起装订,其它相关材料,如作品、 照片、录音、录像等注明课程、班级、学期后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