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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资格评审人员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11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5]17号)精神和规定,从今年开始,实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校外同行专家鉴定。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人员范围

拟于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二、代表作要求

所提交送审的代表作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2.论文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署名第一或通讯作者,能在知网等数据库中查询到;不得提供署名在第二及以后作者的,以及在增刊、内刊、特刊、专集、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应是正式出版,有正规刊号,独著或第一主编;

3.代表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形。

三、代表作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代表作

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副高人员需提交2篇(部)代表作,正常申报副高人员需提交1篇(部)代表作。以论文作为代表作的,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被SCI、EI收录的论文,应同时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以论著为代表作的,提供原件一份。

论文代表作准备方法是:(1)申报人员将期刊及论文中涉及到个人及单位所有信息遮盖后进行复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方:目录中、论文标题下方、页眉、页脚、论文结尾等。署名既包含中文名字,也包括拼音名字。(2)复印的材料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用A4纸双面复印,复印是应保证清楚、工整;内容必须完整。最后在论文上部显眼处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1”、“代表作2”。

2.其他主要业绩支撑材料

提供与代表作相关的课题、获奖作为支撑材料,总数不超过2个,供专家鉴定时作参考。支撑材料为复印件,复印方法与代表作相同,均要隐去本人信息。

3.同行专家鉴定表

申报人员从附件2下载本表,按填表说明填写。每篇(部)代表作鉴定表打印二份。

(二)单位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员将代表作、主要业绩和同行专家鉴定表装入档案袋中,交到本部门。部门对代表作审验,加盖公章。

2.部门从附件3下载《2015年代表作送审鉴定汇总表》,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并打印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在5月20日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职称办。

四、费用

代表作为论文的,每篇需缴纳300元;代表作为论著的,每部需缴纳350元。专家鉴定费用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申报人员自行将费用直接交到计财处或转账到学校账户中,交材料时请附上缴费(转账)票据,便于核对。

户名:江西中医药大学

账号:14984001040000018

开户行:农行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支行新苑支行

缴费备注:代表作鉴定费

联系人:于海华李婷玉

联系电话:87118803

邮箱:615508085@qq.com

                                                        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电话:0791-8711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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