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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的通知

日期:2015-10-27 点击数: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15]160号

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

安排计划表》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及课程表,我处对本学期各班级各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进行了初步安排,制定了《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集中考试、分散考试)》(以下简称《计划表》)。请各教学院(部)组织学科组认真查阅本《计划表》,如有意见请填写《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意见反馈表》,由各院(部)教学办公室汇总后于11月2日前报送考试中心,逾期未交者,将视为同意本《计划表》中的安排。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院(部)所开设课程或授课班级是否存在漏排、重排现象,课程考试时间是否存在冲突(包含同一位教师承担多门课程)。

2、《计划表(集中考试)》中已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代码和年级相同的课程拟编为同一试卷编号,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考试。如学科组认为所列班级不宜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考试的,请在反馈表中注明。(逾期未提出申请,试卷编号将不再更改)

3、本《计划表》分为《计划表(集中考试)》和《计划表(分散考试)》。《计划表(集中考试)》中课程的考试形式默认为笔试闭卷并统一由考试中心组织安排;《计划表(分散考试)》中对已批准过的分散考试课程列出了考试形式(如上机考试、口语考试、听力考试、论文等),如学科组认为某些课程需要变更考试形式的,请在反馈表中注明,并同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形式变更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报送考试中心备案执行。分散考试由开课院(部)自行组织,考试安排情况需填写附件3(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信息),并在11月16日(星期一)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考试中心备案,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巡视

4、集中考试分为三个时间段分别是第14周(2015年11月30日-12月4日)、第17周(2015年12月21-25日)和第19-20周(2016年1月4日-14日)。考试时间定于第14周的课程,请开课院(部)通知课程所在学科组于第11周周五(2015年11月13日)之前按要求将AB两套试卷及《江西中医药大学考试试卷入库审核表》(无审核表,考试试卷一律不收)一并报送考试中心进行试卷印制。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集中考试)(分散考试)

2.《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意见反馈表》

3.《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分散考试安排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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