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切实培养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及《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双创优秀奖学金
评选10人(其中研究生不超过4人),每人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二)双创单项奖学金
评选不超过300人,每人分别给予100元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
2.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专业基础扎实,成绩良好;
4.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5.尊师重教,自觉接受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与指导,自入校后德育测评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院部于5月初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奖学金申请,参评人员向所在院部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
(二)院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初审推荐,并将所有相关材料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园203室),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三)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同意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首次参评人员的业绩自入校之日起计算。曾获得过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参评人员,业绩有效期为: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1日。
(二)除做特殊说明外,业绩均需与创新创业有关,或证书上出现“创新创业”类字样。
(三)《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评分表》中所有项目在计算分数时,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相关学会、团体组织竞赛的级别,参照学校《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7)执行。
(四)参评人员可在评选期内同时申请“双创优秀奖学金”和“双创单项奖学金”,但不可兼得。
六、工作要求
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