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3〕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6〕8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7届应届生推荐工作,结合人文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张卫平
副组长:李涛安
成 员:陈瑶 余静 陈晨 刘仪辉 付格西 吴寒斌 曲宁 韩露 陈思琦 葛洪君 丁俊 陈银 魏天言
人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的修订以及组织学生报名、材料审核和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有关工作具体分工
1.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整理并公布各专业排名前40%学生名单,同时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免政策宣讲,做好动员和报名组织工作。
3.受理学生推免申请,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材料,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4.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其综合素质加分材料,组织学生答辩会,并确定综合素质加分。
5.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答辩情况对全体申请推免学生排名,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一)按专业人数占比分配及遴选办法
学院共有应用心理学、英语和音乐治疗3个专业,根据学校公布的学院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按照各专业2027届学生人数占全院2027届学生人数的比例计算,各专业推免名额的计算公式为:(该专业2027届学生数/全院2027届学生数)×学院总推免名额。其中各专业推免名额的计算结果仅取实际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实际整数为零,则按1计算(确保每个专业至少有1个推免名额)。
按上述公式计算可得(取整数):
(取整后,剩余推免名额:2)
遴选方法:各专业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得出的推免名额,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推荐。
若出现以下情况,均按照下述(二)多余名额分配及遴选办法进行分配:
1.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人数小于本专业分配名额
2.学生申请人数小于本专业分配名额
3.按公式计算后,三个专业名额(取整数)之和小于学院总推免名额
(二)多余名额分配及遴选办法
按照上述遴选后多出的推免名额不再按专业进行分配,剩下的推免名额按全体未被推荐但符合申请推免条件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推荐。
遴选方法:各专业按(一)中所提及的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仍有实数的(小数点前整数为0的除外),推荐一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未在本专业遴选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最高的学生参与全院综合测评成绩再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产生剩余名额的最终人选。
(三)候选递补人员产生办法
推免资格公示及后续审批阶段,若已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因被取消推免资格、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等原因导致对应推免名额空缺时,按空缺名额的来源类型分两种方式产生递补人选,具体规则如下:
1.若空缺名额来自“在(二)多余名额遴选阶段已获得名额”的专业
需从两类学生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第一类:该空缺名额所属专业内,符合推免基本条件、未被首轮遴选上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最高的学生;
第二类:在(二)多余名额遴选阶段未成功获得名额的其他专业中,符合推免基本条件、未被首轮遴选上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最高的学生。
将上述两类学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更高者成为递补推荐人。
2.若空缺名额来自“在(二)多余名额遴选阶段未获得名额”的专业
直接从该空缺名额所属专业内,选取符合推免基本条件、未被首轮遴选上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最高的学生,作为递补推荐人。
注:
1.若计算出的综合测评总分相同者,优先推荐前6个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若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均相同,以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专业四级)成绩高者为先,六级高于四级,同级以分数高者为先。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不单设计划,与普通推免生一并进行综合测评。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人文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中医5+3、第二学士学位、科技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支持学院学科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业成绩及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完成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的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含);
(2)本专业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60分(含)以上。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学生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但学业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放宽至4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
1.申请人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中医药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见《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可认定特殊学术认定专长的科研竞赛和核心期刊索引目录》。
2.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的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目录见《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可认定特殊学术认定专长的科研竞赛和核心期刊索引目录》。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具体要求
1.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应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稿、电子稿于2026年8月20日17:00前交至陈银老师处,因材料缺失但补交材料超出时间的,一律后果自负,逾期不候。
纸质稿材料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湾里北校区别墅楼11栋)203室,清单如下:
①《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②《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附件8)
③ 学业成绩单(需盖有教务处公章)
④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⑤ 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仅针对英语专业学生)
⑥ 综合素质加分业绩材料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需由学生本人写明:此证件由本人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学生签名,*年*月*日)
电子稿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yin@jxutcm.edu.cn,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2027届推免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①《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
②《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附件7)
③《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附件8)
④《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附件9)
⑤《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级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0)
⑥学业成绩单(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证件号码_姓名.pdf)
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⑧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仅针对英语专业学生)
⑨综合素质加分业绩材料等佐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成绩排名在前30%且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若自愿放弃申报,均需提交《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附件6),并于2026年8月26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稿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湾里北校区别墅楼11栋)203室陈银老师处。
五、综合测评办法
各专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加分
1.学业成绩:按学生本专业应完成的必修课程的首次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必修课平均分=∑课程首考分数÷课程门数。
(针对学籍异动的学生学业成绩,同一门必修课有两次正常考试成绩的,以转专业之后第一次考试分数为准,若该生的相关课程在转专业后申请了免修,则以转专业前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综合素质加分: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及科技成果、荣誉表彰类两大类,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省级竞赛项目合计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科研学术成果不超过5分),具体量化加分标准详见《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江西中医药大学推免生综合素质项目加分计算办法》,加分级别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22]16号)执行。如学生参加竞赛项目列入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的,参照校发[2022]16号文中的一类竞赛进行加分。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8月16日前)
序号 | 时间节点 | 主要任务 | 备注 |
1 | 8月13日前 |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人文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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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月14日前 | 学院公布专业排名前40%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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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月16日前 | 学院通过班会等形式宣讲推免政策及报名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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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材料审核阶段(9月1日前)
序号 | 时间节点 | 主要任务 | 备注 |
4 | 8月24日前 | 完成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加分材料初审 | 成绩排名前30%且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如自愿放弃需提交《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
5 | 8月25日 | 学院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综合素质加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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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月26-27日 | 职能部门集中复审综合素质加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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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月1日前 |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答辩会,并确定综合素质加分 |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全体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录音录像,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水平、思想素质和进一步深造的潜质 |
(三)推荐阶段(9月15日前)
序号 | 时间节点 | 主要任务 | 备注 |
8 | 9月2日 | 学院公示推免学生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及拟推荐学生名单 | 未获学院推荐学生作为候补,按排名规则候补两人 |
七、 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建议或申诉,可在公示期内向人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或当面反映。
受理地点:湾里北校区别墅楼11栋(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银老师;
联系方式:0791-87118738;
受理邮箱:chenyin@jxutcm.edu.cn;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学院将在收到反映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处理意见。
八、其他
为保证推免计划顺利执行,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在确定推荐名额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后续必修课程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2.在校期间受到违法处理违纪处分者;
3.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4.经查实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
5.申请出国者。
九、本实施细则由江西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活动目录
3.《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4.人文学院2027届各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前40%学生名单
5.《江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7.《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审核表》
8.《江西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
9.《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汇总表》
10.《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级分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