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党委中心学习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学习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党委中心学习组的目的是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3、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学院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党委中心学习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1、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由在职院级党政领导干部(党委委员)等组成。
2、党委中心学习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宣传的副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或专职组织员担任)。
3、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由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制定,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具体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确定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负责签到考勤。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学习时间与形式
1、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天。
2、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学习研讨、院内外考察、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四、加强对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领导
1、学院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应率先垂范。
2、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及院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3、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4、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或每学期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或学期末)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必要时可吸收有关部门同志参加。
以上规定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中心学习组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