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学办职责

日期:2009-09-16 点击数:

学办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教育、管理、服务等途径,围绕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主线,响应、落实上级交给的工作,部署、实施本部门的基础工作和特色工作。
1、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落实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加强学风建设与宿舍、教室纪律的管理。开展好学团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军训、实习等方面的工作。
2、加强在籍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做好学年总结鉴定工作和各类政审工作 ,细化各类学生工作的体系并制度化、程序化。
3、负责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提出建议方案,完善并不断改善激励机制和评奖机制。
4、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外事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5、树立精品意识,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组织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外宣传活动和典型示范活动。
6、关注特殊群体,做好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活动,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解决患病学生困难,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等。
7、推进组织发展,做好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实行理论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
8、合理管理并使用学生活动经费和各种奖励基金,扩大与企业的联系,通过不同渠道筹集各类奖助资金。
9、协调好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10、指导团委、学生会、班级联席会,社团理事会开展工作。
11、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学生工作规律,总结学生工作经验,做好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
12、起草、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制定学生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3、进行校风、学风及江中精神的教育和宣传工作。
1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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