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实验中心职责

日期:2017-12-14 点击数:

1、根据学院工作要求,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实验中心工作计划,定期撰写工作总结。

2、 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实验教学的工作安排。

3、 负责贯彻实施学校有关实验中心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和设备的利用率及完好率。

4、 负责对本实验中心固定资产的购置制定申报书,提供设备购买方向及相关材料。并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配合学校其它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5、 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申报、管理工作。

6、 负责本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的申报等工作。

7、 负责实验中心在用设备的维护、调剂、报损、报失、报废、审核处理及各类物资的调剂、报损、报废,防止资产流失。

8、 负责实验中心的安全、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电话:0791-8711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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