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日期:2021-11-15 点击数:


人文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指 导教师的组织与管理,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 导作用,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省学位办、学校有关

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人文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职责

1. 熟悉、掌握和贯彻执行国家、江西省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和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

2. 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责任;注意培养研究 生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作风;支持、指导研究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3. 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在指 导研究生完成学业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 道德修养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尽力帮 助研究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对研究生安全监管的责任。

4.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研究生的招生、 选拔工作(命题、阅卷及面试等),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参加在学校举办的学科前沿讲座。

5.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参与制定本学科、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督 促指导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负责指导研究生选课,定期检查研究生 的课程学习情况。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为研究生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编撰研究生教材。

7.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确定论文选题和进行科学研究,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审定研究生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报告会.

8.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负责安排和指导研 究生教学实践以及专业实践能力训练,教学实践完成后研究生指导教 师不得另行安排研究生承担理论教学工作。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则 按《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追究指导老师的教学事故责任。

9.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负责审定研究生外出学习计划(如外出听 课或实验、专业实践、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

10. 研究生指导教师有责任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11.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保证论文研究 经费。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照要求完成导师先期 评阅的有关程序,对论文质量做出评价,指导并参与研究生的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做好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等。

12.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13.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 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探索符合我校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上岗

实行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动态管理和导师招生资格的年度审核。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每年对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并公 布下一年度招生导师名单。满足年度招生要求的导师方可招收研究生,新增导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上岗培训合格后,可参与当年招生。

(一)上岗条件

1. 必须已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导 ”)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

2. 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工 作业绩。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能保证培养质量。

3. 目前仍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承担有省级科研项目或有其 他重要价值的项目,有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需要的科研经费,为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资助。

4. 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以拟招生年度的6月30日为限)。

5. 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除本年度新增硕导资格的导师外,申请上岗的硕导需近 3 年在本学位点有指导研究生且近 3 年指导的研究生在论文盲审中无不合格和未受学校处分。

6. 若申请上岗的硕导近 3 年未在本学位点指导研究生,需至少有一项厅局级及以上在研课题或者是横向课题,一般课题排名须是前 三,重大课题须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排名前五)且人文社科类课题 经费不少于 0.3 万元,横向课题不少于 0.5 万元,课题方向必须与应用心理、中医翻译学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另外,业绩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 3 年有厅(局)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省级教学奖或其他厅级以上优秀奖;

(2)近 3 年平均每年有 1 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在省级及 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且至少有 2 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40 岁以下的申请者 3 年内至少要有 1篇国家级的论文。

(3)近 3 年担任过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的学术性著作或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

(二)上岗程序

1.硕导提交上岗申请表

拟招生年度当年 5 月,符合条件的硕导向所在学位点提出申请, 并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表》,签名后由学位点统一上交学院。

2.学院认定

学院进行认定,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生的 基本条件。未通过年度上岗条件审核的导师,不可以上岗招收研究生新生。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

当年有指导研究生的硕导均需要进行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停止下一年度招生。

(一)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二)在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中,所指导的研究生一年内有 1 个研 究生学位论文首次抽审 1 位专家评阅不合格,学院约谈指导老师后,复审仍出现 1 位及以上盲审不合格情况。

(三)所指导的研究生一年内累计 1 人次及以上论文答辩不能通过者。

(四)未能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所指导研究生出现严重安全事故者。

(五)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

(六)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检、抽查中,出现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或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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